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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 |
發布時間:2015-08-15 16:58:58點擊率: |
一、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必要信息: 申請的實用新型名稱,發明人姓名、地址、國籍,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地址、國籍。 2、委托書: 一件申請提交一份委托書。必須是由申請人簽字原件。申請時沒有提交委托書的,申請后可以補交。 3、技術交底書: 包含實用新型名稱,該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該技術領域的現有技術情況,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和實現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該技術的實施效果,必要時可提供附圖對實用新型進行說明。申請人也可以通過口述提供上述信息。 4、簽署委托代理合同 5、簽署申請權屬聲明 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注意事項和相關說明 一)代理說明 1、申請專利前最好進行專利文獻檢索,了解是否有和自己發明技術相同的技術已經申請了專利。 2、代理人按照申請人提供的技術交底書的內容,撰寫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和附圖,在提交專利局前交申請人審閱并簽字。 3、如果委托我所制作附圖或拍照片,要加收制圖費和拍照費。 4、我所代申請人辦理向專利局繳納各種費用的手續,將專利局將發出的各種通知書和要求及時轉交申請人,同時告知注意事項或提出相應建議。 5、申請人如果發生地址變動或聯系人變動請及時通知我們,以免無法收到有關的通知和材料。 二)程序性說明 1、申請人接到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以后,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規定的費用。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或者逾期辦理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的權利。 2、授予專利權后,專利權人每年要繳納專利年費,逾期后有六個月的滯納期,仍可繳納年費,但要繳滯納金。在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本年度年費和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3、申請人可以采用不繳納費用或不答復專利局文件的方式放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4、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或專利批準后,隨時可以辦理轉讓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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