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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科技進步獎 |
發布時間:2015-08-15 17:08:50點擊率: |
東莞市科技進步獎 申報要求: 1)通過科技成果鑒定、進行科技成果登記; 2)項目實施產生一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4)合作項目的企業必須第一完成單位。 申報時間: 每年2-3月份 配套獎勵: 1.市科技局:一等獎(20萬)、二等獎(10萬)、三等獎(5萬) 2. 鎮區獎勵:樟木頭通過市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獎勵2萬元; 一等獎:松山湖30萬,茶山2萬,常平10萬,東城10萬,虎門5萬,黃江5萬,寮步3萬,南城10萬,企石3萬,清溪5萬,莞城5萬,萬江1.5萬,中堂2萬,沙田8萬,樟木頭2萬; 二等獎:松山湖20萬,茶山1萬,常平5萬,東城5萬,虎門5萬,黃江2.5萬,寮步2萬,南城5萬,企石2萬,清溪2.5萬,莞城2.5萬,萬江1萬,中堂1萬,沙田5萬,樟木頭1萬; 三等獎:松山湖10萬,茶山0.5萬,常平2萬,東城2萬,虎門5萬,黃江1萬,寮步1萬,南城2萬,企石1萬,清溪1萬,莞城1萬,萬江0.5萬,中堂0.5萬,沙田3萬,樟木頭0.5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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